摘要

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保险权益,我们既要以未成年人利益为中心,合理解释适用人寿保险合同法律规范,也要效仿信托监察人制度,创设保险监察人制度;既要引进人寿保险信托制度,与保险制度相衔接,也要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具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功能的保险及人寿保险信托的开展提供税收激励。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