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宏观体制层面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从制度供求非均衡状态向制度供求均衡状态渐进式转变的动态过程,而户籍制度、农地产权和公共福利是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供求转变的三个维度。在此基础上推导出来的微观契约模型发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际上是作为制度供给者的政府和作为制度需求者的农业转移人口签订一份"入户城市"契约的交易费用最小化过程。随后的实证结果表明,农业转移人口的入户积分资格、农地流转情况、子女入学条件等均提高了其市民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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