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区域间人口、财产、物品等流动性急剧加快,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滋生了更多的跨区域犯罪案件。当前,跨区域犯罪具有涉案区域扩大、犯罪流动性强、作案手段多样化、犯罪活动隐蔽性强、团伙犯罪增多、人员分工明确、侵财犯罪为主、取证困难、破案难度大等特点;犯罪活动的特点、侦查及时性原则、我国侦查体制的特点以及保障人权等方面的需要决定了侦查协作的必要性,而当前我国的侦查协作存在侦查人员协作意识差、侦查协调与指挥体制不完善、归责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领导和有效指挥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当从跨区域侦查协调机制的健全、跨区域犯罪信息交流平台建设、跨区域侦查协作责任制的确立、跨区域侦查协调指挥机构的设置等方面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