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竞争法国际协调是经济全球化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目前各国主要通过双边协议、区域合作和多边合作三种模式追求竞争法的国际协调。它们在推动竞争法国际协调方面发挥着一定效用,也各有局限性。要实现更加全面有效的竞争法国际协调,必须对现有合作模式进行审视,分析国际协调深化发展所面临的障碍,明确中国在面对竞争法国际协调进程的态度与对策,以探寻一条合理可行的路径。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