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务发明报告机制是明确职务发明权利归属,促进职务发明转化运用的重要法律规则,同时也是企业及科研院所进行科研管理的新模式。鉴于此,有必要通过德国和法国的职务发明报告机制进行比较研究,从而为我国职务发明报告机制的设立与运行提供启示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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