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规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及有限责任的重要制度。现代经济社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责任,往往不直接滥用公司人格或有限责任,而是让渡公司控制权与他人,通过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形式实现滥用公司人格或有限责任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梳理其中的法律关系并运用法人格否认制度进行有效规制是法人格否认制度发展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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