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教制度的废除打破了我国违法犯罪行为"三级制裁体系",使我国正式进入"后劳教时代"。劳教废除造成的制度空白需要尽快填补,众多遗留问题也有待解决。本文意图通过引入西方轻罪制度理论,以"行为无价值论"对轻罪做出界定;在我国进行轻罪制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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