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杂技艺术作品是我国的首创,但对于这一首创学者们也是议论纷纷,杂技艺术到底能不能称得上是作品,在其他国家没有对其进行作品保护的前提下,我国的“特殊保护”能否收到其预想的效果,都是学者们激烈讨论的问题.而本文正是在对学者们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提出了笔者的看法,并通过一系列的论述对以上两个问题进行了回答,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点点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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