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10月的小悦悦事件与四年前彭宇案的报道,媒体的道德诉求本来同是倡导见义勇为,可结果非但没能引导人们向善,反而对当事人权益、媒体信誉、社会道德和国家形象造成令人痛心的侵害。细究其因,发现是议题建构导向偏差、"媒体审判"伤情害理和传播方式操之失当导致的事与愿违,诉求方式丧失道德价值而走向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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