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缘起于美国的企业合规经历了从监管合规到刑事合规的演变。期货合规肇因于期货市场的双重风险,与刑事合规之旨趣南辕北辙,因此,《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立法者明确提出了监管合规的命题。监管合规以合规激励为核心,是监管者、被监管者乃至第三方共同参与的、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矫正和预防机制。现阶段,期货合规激励在实体规范和程序设计两方面都存在不足,实践中也显露出多种问题,亟待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来予以回应。我国期货监管模式有必要从压制型监管向回应型监管转化,建立市场友好型、企业合作型及政府回应型的期货监管合规模式。在期货监管合规激励的制度建设方面,应尽快制定合规管理指引,强化合规信息披露,健全行政和解制度。
- 出版日期2023
- 单位上海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