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2005年8月20日,供电公司(供电人)与机械厂(用电人)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1份,约定:"用电性质为金属制品业、大综工业用电、一般负荷;用电容量为630 kVA,其中受电变压器1台,共计630kVA;经供电人、用电人双方协商确认,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第一断路器处,第一断路器下桩头以下属于用电人;分界点电源侧电力设施属供电人,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电力设施属用电人,由用

  • 出版日期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