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土地市场持续火热、地王频出的背景下,我国部分热点城市借鉴金融监管的做法,在土地出让中推出"熔断机制"。"熔断机制"旨在降低开发企业的拿地成本,稳定房地产市场,其实施具有正当性。然而,由于缺乏充分的上位法依据,可能扰乱土地出让的节奏,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土地供求关系,其实施效果难言乐观。在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中,应该根据市场形势相机确定出让底价,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审慎适用"熔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