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语境下寻求我国的司法与传媒良性互动,不可能指望激进的突变,而应当立足于现有的国情与司法实践模式,遵循相对合理主义的思路,即在司法与传媒都恪守各自职责底线的基础上,寻求双方在权利、权力交叉空间内的主动让步与自我加压,达到对权利的保障以及对权力的限制,共同促进公民获得公正审判权,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