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实施有效监督,是保证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的必要措施和手段。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要实现有效运营,需要有一个完善、健全的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体系作保障。当前,在我国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制尚没有完全理顺的条件下,构建包括确认监督主体、界定监督客体、完善监督措施、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等在内的监督体系,十分必要。根据目前我国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体系的特点和缺陷,应建立一个设计科学、运转有效的森林资源监督体系。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体系新框架包括: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森林资源监督组织体系;实现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由生产型监督向生态型监督的转变;加强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突出加强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