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放政府数据被视为继政府信息公开后,进一步促进政府透明度、提升政府行政效率与效能,落实民主原则和公共问责制,甚至带动社会创新应用、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不论是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开放政府数据,均可能涉及严肃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甚至对目的限制、告知同意、去匿名化等既有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形成重大挑战。利用规范分析法及比较分析法,对浙江等9个省市有关开放政府数据的立法规范(政策)进行文本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各级政府在开放政府数据的基本内涵、基本原则、开放方式、数据资源管理、增值利用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立法经验,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开放政府数据的进程,同时对个人信息提供最大限度保护,我国应当从法律规范、技术标准和组织机构等方面实现开放政府数据的法制化。

  • 出版日期2019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