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提出始于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是近年来我国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