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民众诣阙上诉蔚为风潮,诉访事宜广涉政治、经济、社会等。其中,民众控告官员罪行、乞留清官胥吏、揭露地方败政等诣阙上诉行为多能得到明廷允准,并根据上诉事宜,因事制宜、规范程序,惩治贪官、以示警戒,受理陈诉、除弊兴利,转送推诿、不予受理。诣阙上诉体现了明人追求申诉权、公正权的自觉意识与执着精神,蕴含着一定的权利意识和民主观念。虽然明代诣阙上诉存在诸多局限,但仍是明廷了解舆情、洞察民意、肃清吏治、监控社会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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