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补齐了我国在养老制度建设上的短板,有利于实现城乡居民在养老权利保障上的公平,对全面实现老有所养具有重要的意义。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保障水平不高,既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更低于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较低的保障水平使得当前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际只承担了很小部分的养老责任,距离保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制度的有效性明显不足。为了实现保基本的目标,必须要提高居民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居民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