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证据规定》)首次从司法解释的层面,规定了瑕疵证据补救制度。这在证据学上是一个理论创新,由此实现了从证据可采信角度对证据类型的"三分法",克服了将证据简单划分为"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的缺陷。〔1〕这一规定同时也是对司法实践中惯常做法的总结与肯定,起到了从制度上对瑕疵证据补救行为予以规范和保障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