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中期国共两党各自领导的减租运动在国统区和根据地分别开展,二者都是在肯定地主地权前提下,旨在减轻佃农地租负担依法而为之的法律实践。国共两党减租立场和态度的不同以及由此决定的减租性质、手段和彻底性之不同,最终导致了减租运动结果的成败迥异。与国民党推行的减租改良政策相比,中共领导的减租运动是一场深刻的历史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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