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文化与数字创意融合的根本意义在于对人文之美的发现、接受、体验和再创造,然而这类融合受到观念、技术、商业等方面的制约,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审美文化驱动下的传统文化与数字创意融合的逻辑指向社会美、艺术美和技术美的统一,应在主体间性、物我统一性、虚实统合性、场景联结性、日常生活性等方面体现出其特点。为在审美文化层面上发展传统文化与数字创意的融合共生,可采取凸显独特价值的审美观念、融入丰富要素的审美中介、扩展日常生活的审美场景、围绕身心沉浸的审美体验、建构有效治理的审美制度等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