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垄断对中国社会的危害贯穿于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企业的生产效率与生产机制、公众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平与公正、政府威信以及对WTO的承诺等方面。其形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为此,中国在未来的反垄断立法中,应当反行政垄断:既要反行政垄断结构又要反行政垄断行为;行政垄断执法机构既要有行政机关又要有司法机关;既要追究行政垄断的行政责任,还要追求其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