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配置整体合规无法有效提升董事会监督有效性的现状,本文从微观视角出发,构建了基于独立董事个体有效的董事会监督有效性理论,个体有效指独立董事个体拥有高—监督潜能。本文提出了独立董事监督潜能的概念,构建并证明了独立董事高—监督潜能形成所需具备的一定初始水平之上的四属性特征(动机、灵活工作时间、独立性、专长),以及四属性特征相互匹配整合形成独立董事个体监督潜能"异质性"的过程。董事会中只有高—监督潜能的独立董事个体才更可能施加"少数人"影响力,通过监督的"模范"行为及"发声"质疑,改变阻止董事会有效监督的"默许"的规范,形成有利于董事会识别潜在问题的"警觉"的规范,进而提高董事会监督有效性,降低某一领域公司治理失败事件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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