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法上的"中国特色",最主要体现为民族区域自治。保有和加强民族法上的"中国特色",就是要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根本准则,制定民族法律时,既要符合中国多民族的国情,又要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既要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又最集中地反映少数民族人民的特殊利益和特殊要求。民族法制建设的实践是中国特色民族法律体系形成与完善的基础,民族立法的规范化与系统化是中国特色民族法律体系形成与完善的途径。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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