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和现代服务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两种征税模式下,建筑业和服务业的生产成本构成存在差异,且其下游企业支付的流转税及对税负的处理方式不同,因此,这一改革势必对核电项目的造价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核电的经济性。该文通过理论分析论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的变化及对核电项目经济性的影响,并以实例加以阐述,结果表明,"营改增"后核电工程造价有所下降,经济性得到提升.同时,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探讨了提升核电经济性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