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认知作为理论分析基础,并以认知脑电作为分析变量的测谎新技术,其科学性逐渐被人所认识,在公安司法的案件调查中正处于推广使用阶段。从涉案者、知情者、无辜者3类被试进行认知脑电测谎过程中的认知预备—状态—过程—结果选择上差异、认知递进的比较、认知进程差异在反应需时上的反映等几方面,对认知脑电测谎进行了论证。认为基于情绪理论所引起的体表生理变量用生理多导(测谎)仪测量进行测谎,更加具有法庭科学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