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养老保险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社会事业,具有公共物品的本质属性。然而在我国,公共财政却长期在这一领域缺位,一方面造成对农民的严重歧视,另一方面也使得国家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大为折扣,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本文在简要阐释公共财政含义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期望能进一步引起国家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关注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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