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亲情乃人之天性,亲亲相隐源于人们对亲情这一亘古不变的情感的尊重。法律应尊重人类普遍的美好道德情感,否则便是以冷冰冰的强权撕裂人性,最终的结果是法律与道德情感的两败俱伤。亲亲相隐乃是法律对道德的合理回应,然我国现行刑法却有意回避亲情,使得刑法中相关规定在亲情面前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刑法有必要找回曾经失落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