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网上交易契约的不完备、征信体系的缺失以及法律的不完善,使得公共秩序不能很好地解决网络交易的诚信问题,声誉等私人秩序近年来被广泛关注。根据"激励、协调、权威"的原则,私人秩序被划分为"自发的"、"有中介的"和"有组织的"三个维度。通过建立网络交易模型,可以从理论上论证私人秩序在防范网络交易道德风险中的作用。因此,应当针对三类不同的私人秩序,设计和完善必要的外部机制来保障其稳定发挥,使之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替代公共秩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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