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小型金融机构理论与实践,与国际上的微型金融组织及相关理论密切相关。目前,试点中的小型金融机构主要是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组织等。这些小型金融机构的试点与发展,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低成本、便捷、实惠的金融服务。但是,实践中也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准入门槛过高、资金来源不畅、市场定位上偏离经济弱势群体等问题,影响了其比较优势的发挥。因此应当明确法律地位,培养农村金融本土人才,培育农村金融本土资本,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一心一意解决"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