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为我国政府制定药品定价及其管理机制提供借鉴。方法:阐述德国药品价格形成和补偿机制,并且对其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最后讨论了德国经验对我国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的启示。结果与结论:我国应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的法律体系,以最高报销限价替代最高指导价,规范我国同类药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