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因处分不当引起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根据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学生如对处分不服可以通过申诉或诉讼两种方式获得处分后的救济。但在救济方式的选择与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根据高校的管理特点以及处分的种类,为了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应进一步完善学生申诉体制,明确救济方式的选择,加强申诉与诉讼之间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