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修与汲县救荒公所

作者:陈小凤
来源: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03): 105-106+123.
DOI:10.16104/j.issn.1673-1883.2013.03.022

摘要

1920年,豫北大旱,汲县及其周围数县逃荒的人很多,而当局没有人出面组织抗灾。李敏修等人当即发起成立汲县救荒公所,并设立了比较完备的组织机构以领导抗灾。汲县救荒公所在查振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救灾,设立"凿井"社和"振民"社等。这样,汲县不同层次的灾民施以不同程度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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