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豫北大旱,汲县及其周围数县逃荒的人很多,而当局没有人出面组织抗灾。李敏修等人当即发起成立汲县救荒公所,并设立了比较完备的组织机构以领导抗灾。汲县救荒公所在查振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救灾,设立"凿井"社和"振民"社等。这样,汲县不同层次的灾民施以不同程度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