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研究有争议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骨盆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案例,分析其在初次鉴定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探讨如何正确理解与把握骨盆骨折的鉴定条款,建立科学的判定标准。方法收集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2006—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致骨盆骨折伤残等级重新鉴定案例65例,对初次鉴定和重新鉴定的资料进行分析比较。结果鉴定时机不当,鉴定材料收集不全面,鉴定人对骨盆骨折条款的理解有误及其他一系列问题是重新鉴定意见改变伤残等级的主要原因。结论针对上述问题,应该从提高鉴定人专业技能,建立统一判定标准等方面来提高此类案件的鉴定质量。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苏州大学;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