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因"醉酒驾车交通肇事"现象愈演愈烈,以致增设"醉酒驾驶罪"的呼声日渐高涨。在此背景之下,《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行为进行了规制,未造成任何实害的醉酒驾驶行为亦构成犯罪。然而,现阶段即使在我国增设"醉酒驾驶罪",其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也较低,并且在由于执法不严造成行政处罚的威慑作用没有充分显现出来之前,贸然增设"醉酒驾驶罪"不仅违背了刑法谦抑之品格,而且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醉酒驾驶行为不应犯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