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皇权时代,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一般求助于低成本的"人与人之间的连带责任"和礼法教化。自民国以来,乡村社会的一个明显变化是各类诉讼的与日俱增,尤其是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与之相关的保甲诉讼更是日渐频繁。综观这一时期的保甲诉讼,诉讼之主体与客体之间不仅存在个人恩怨、集体性利益、乡镇保长与民众的对立,亦含有政府权威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等。透视上述各类案例,人们仍能感受到战争年代农村社会的贫困和农民生活的悲怜。生性保守、害怕诉讼的朴实乡民之所以会诉讼频繁,其背后隐藏的不仅仅是这一时期沉重的田赋兵役和繁苛的临时摊派,亦折射出挣扎在生存边缘的中国农民对生存权利的追求和对公平正义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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