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艾米莉·狄金森和老子分别生活在19世纪的美国和公元前6世纪的中国,虽然时代和地域不同,但在各自的领域也家喻户晓。本没有联系的二人,因其自然观的惊异相似而受到共同关注。在对待自然的问题上,二人都认为万物平等,都希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且认为对自然要"无为而治"。这些观点与在环境日益恶化的时代应运而生的生态伦理学的主要思想不谋而合,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