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在填补农村环境保护立法空白的同时,应该认识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环境状况的特殊性,以及环境保护需求的差异性。通过分析现有法律资源下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存在问题,总结认为当下农村环境保护实践中乡规民约具有较大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因此有必要对本土法治资源进行整合,以满足农村环境共治保护的需要,最大地发挥乡规民约在环境保护中的价值。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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