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体育保险在防范体育风险、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方面作用显著,但我国体育保险存在法律制度基础薄弱、组织管理集中化与基层组织分散化并存、保险市场环境以及体育保险精算技术有待完善等方面的瓶颈,制约了我国体育保险的发展。提出了突破瓶颈、建立并优化我国体育保险制度的建议:首先,建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制定《体育保险条例》,弥补我国体育保险法律制度的空白;其次,应积极建立职业、高校和社区等多层次体育俱乐部制度;最终,建立以社会体育保险和商业体育保险为方向,以学校体育保险为重点的较为完善的体育保险体系。通过建立专业的体育保险公司,设计丰富的体育保险产品,应用科学的精算技术,开放潜在的理赔数据库,提高保险公司的理赔实务能力和公民的保险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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