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的存在源远流长,各个国家的法之形式也迥异不同,让现代的法学研习者大有盲人摸象之感。但无论是哪一时代哪一国家的法,除了存在自身的时代特点以外,还同时存在着一个共同性的内核,这就构成了法最基本的连接点。笔者认为,法是否存在消亡论,不是看国家或阶级是否存在,而应以连接点的存在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