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保法庭自设立至今,一直毁誉并存。文章首先交代了我国环保法庭的实践现状,提出了设立环保法庭的现实意义。不仅从理论、法律与实践三个层面论证了环保法庭的设立基础较为薄弱,又从上述三个层面对环保法庭完整制度的构建提出了建议,包括:加强理论研究、重视能动司法、修改现行法律、采取综合审判、确定管辖权及受案范围、推进公益诉讼、实行专业化审判、发挥调解的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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