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损害赔偿立法的完善

作者:蔡先凤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17(02): 28-38.
DOI:10.16493/j.cnki.42-1627/c.2017.02.005

摘要

我国正从核电大国迈向核电强国,从核电技术和设备引进向核电技术和设备出口转型。核能利用存在巨大安全风险,一旦发生核事故,将危及国家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安全。核损害赔偿立法主要涉及赔偿主体和受偿主体、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责任保险和财政保证、追索权、赔偿争议处理、诉讼管辖权、诉讼时效、国家责任、跨境损害等一系列亟待破解和明确的法律问题。我国可在《原子能法》或《核安全法》中设专章规定核损害赔偿责任条款,但最佳选择是制定《核损害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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