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公益林的产权结构与农民收入和生态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运用产权经济学和公共产权等相关理论,从江西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出发,在分析生态公益林产权外部性的基础上,提出通过设置流转权、界定生产活动权、完善补偿权和明确林地使用者义务4个方面来完善生态公益林的产权结构,以更好地保护生态公益林产权主体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生态建设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