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部门体制改革是我国30年来前五次体制改革的延续,是在已有体制改革基础之上的一次纵深发展。前五次体制改革由于所处的时代背景不同,经历了五个不同的阶段,即改革的摸索期、探索期、发展期、深化期和稳定期。本次改革将进入稳中有进的第六发展阶段。本文认为,大部门体制是大责任制、大职能制、大服务制和小政府制"四位一体"的有效制度安排,其改革能否取得成效,有赖于五个方面的突破,即改革的性质、主体、对象、决策机制以及成果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