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育权:以公私法分野为视角

作者:柴丽杰; 贺小苗
来源: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8, 30(03): 33-39.
DOI:10.13277/j.cnki.jcwu.2018.03.005

摘要

对生育权问题的探讨应放在公私法分野的框架下进行。公法意义上的生育权是公民,包括男性和女性,请求国家或政府提供生育服务的权利;私法意义上的"生育权"既非人格权,亦非身份权,更非夫妻共有权利。对囚犯生育权问题的探讨主要局限于公法领域。非死刑犯是否享有生育权并非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执行刑罚的政策问题;死刑犯享有生育权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因为给死刑犯提供生育服务与政府执行死刑判决的职责是互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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