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2011--2014年内蒙古上市公司对外公布中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系统的实证分析,发现随着我国政府及监管部门发布内控法规,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数量呈现递增趋势,这表明上市公司对待此问题的态度逐渐发生了变化,但是重视的程度仍有待于提高.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研究,结论为报告尚未达到向投资者传递新的有价值信息的目的.因此,建议政府及监管部门除强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审计师对其进行鉴证外,应在企业设计及执行内部控制的过程中给予积极指导,以确保具体操作实施的针对性.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赤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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