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日益深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逐渐成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同时又作为经济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容易受到腐败的侵蚀,更需要加强监督执纪进行严管问责。结合工作实践,对国有企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阐述分析,以期为保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