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创建厦门经济特区,最早是在197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中发[1979]50号文)中提出的。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正式宣布,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立经济特区。同年10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厦

  • 出版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