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保险法》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保险法》与旧《保险法》相比,在很多方面都有进步,是对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其中,对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情形,旧《保险法》并没有做出规定,新《保险法》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但是,它依旧不是完美的,在某些地方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