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不仅因能体现所有者权益、弥补两大预算缺口、遏制企业过度投资和避免国企过度消费红利而成为必要,同时也因近年来国企较强的盈利能力、过低的征缴比例以及前期改革准备使提高征缴比例具备了一定可行性。本文的博弈模型与实证分析验证了这一定性分析。结果显示,仅根据资源型和一般竞争型标准划分收益征缴比例的办法是不合理的,需要综合考虑企业资本和劳动力产出弹性等因素,制定规范可行的机制约束制度,使企业主动接受国家政策,而不至于在反复博弈中偏离合作博弈轨道,破坏长期循环合作博弈的风险机制,同时建立透明公开的信息交流平台,并同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